為什麼這個案例重要
加班費是勞檢最容易發現、也最容易補稽的項目——出勤紀錄與工資清冊一比就能算出差額,而且回溯期最長 5 年,再加上工資罰鍰,數字會迅速翻倍。
公司今天可檢查的三件事
- 01
把過去 12 個月每位員工的打卡紀錄與實領加班費並排比對,特別注意「平日 1/3 起算」與「假日 2 倍 + 1 日工資」這兩段是否漏算。
- 02
檢查單月延長工時是否落在《勞基法》§32 的 46 小時、3 個月 138 小時上限內;超過必須有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紀錄。
- 03
翻工資清冊看「加班費」是否獨立列項;混在「績效」「全勤」裡,勞檢視為未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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