Q:我跟公司只有口頭約定,沒簽勞動契約,這樣有勞工保障嗎?
一句話答案
有。勞動契約不以書面為必要,事實上的僱傭關係即受勞基法保護。沒簽契約反而對員工有利——公司無法主張「契約條款」對你不利,且雇主違反勞基法第 9 條應書面化的義務(部分情形),可被罰。
勞動契約不需書面
民法第 482 條:「稱僱傭者,謂當事人約定,一方於一定或不定之期限內為他方服勞務,他方給付報酬之契約。」沒要求書面。
只要有「事實上的勞務提供 + 報酬給付」,就成立勞動契約,受勞基法、勞保條例、職安法等全套保護。
員工有哪些權利
不管有沒有書面契約,員工都享有:
- 基本工資(不得低於 28,590,2026 年)
- 加班費(依勞基法第 24 條)
- 特別休假(依勞基法第 38 條)
- 資遣費 + 預告工資(依勞基法第 11、16、17 條)
- 勞保、健保、勞退(雇主強制投保義務)
- 職災補償(依勞基法第 59 條)
沒書面契約反而是員工的優勢
雇主常用「依據合約第 X 條」做不利處分(例如「合約寫的薪資不含某某津貼」、「合約寫定期契約」)。沒簽 → 雇主拿不出來。
實務上沒書面契約的爭議,員工勝訴率明顯較高。
但要保存「實質證據」
包括:
- 第一份薪資轉帳紀錄(證明日期、金額)
- LINE 對話:談薪資、上班時間、職務內容
- 公司給的工作 SOP、員工手冊
- 同事的書面證言
雇主端怎麼看
雇主常以為「沒簽契約 = 沒責任」,實際上:
- 仍有勞基法全套義務
- 部分情況違反第 9 條應書面化(如定期契約、競業禁止)
- 沒契約等於沒辦法主張「員工同意 X 條件」
建議補簽:用一份新的書面契約把已存在的勞動關係條件書面化,但不能用新契約「倒推」過去尚未發生的義務。
下一步
你的具體情況落在哪個風險等級?30 分鐘診斷給你答案。
通用答案無法覆蓋你公司的薪資結構、人數規模、現有制度漏洞。我們的診斷會把你的實況跟這 25+ 題對應,給出優先處理順序。
預約 30 分鐘診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