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什麼這個案例重要
職災最大的風險不是醫療費,而是「沒通報」與「沒復工計畫」。雇主有 8 小時內通報義務、工傷期間原領工資全額補償義務——缺哪一項都會被《職安法》《勞基法》《職災勞工保護法》三條疊罰,嚴重者老闆會被列為刑事告訴對象。
公司今天可檢查的三件事
- 01
過去 24 個月所有意外事件,無論是否就醫,都回看是否在 8 小時內以 TOSHMS 系統通報;漏報罰 3–30 萬。
- 02
翻職災期間的薪資單,確認原領工資「全額補償」直到醫療終止;常見錯誤是只發底薪、扣掉全勤與津貼。
- 03
是否有書面復工計畫(醫師證明 + 復工評估 + 減量工作安排);沒有就讓員工回崗,二次傷害雇主全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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